中秋假后第一天,
徐州突传重大利好!
目测周边城市一大批人
即将涌入徐州买房!
都市晨报今日报道,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报:该中心已签订有关合作协议,将率先在淮海经济区内的宿州、淮北、商丘、菏泽、枣庄、连云港、宿迁等7个已签约的核心城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,即缴存互认、贷款互贷。该业务9月17日起正式开始办理。
01 7个签约城市缴存职工来徐购房置业,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限制。
根据协议,7个签约城市缴存职工在徐州购房置业,按照徐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,取消公积金贷款户籍的限制,职工只需在原所在城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,并由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《(异地)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和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明细》(6个月(含)以上),即可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。
02 来徐州市购房的7个签约城市的职工,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。
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来徐购房职工,如果以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,且符合有关条件,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。
目前在7个签约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,暂不能在徐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。
徐州市缴存职工在其他7个签约城市所在地购房贷款,按当地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执行。
03 7个签约城市的职工在徐州主城区、铜山区、贾汪区购房,由徐州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负责审查,甄别鉴定后予以办理,其余县(市)管理部负责本区域内贷款申请材料审查。
审查时限为3个工作日。在7个签约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,暂不能在徐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。另外,7个签约城市的职工在徐州公积金中心各营业部、管理部贷款受理完毕后,职工须将《回执》和《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》转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。
具体政策文件如下:
解读
特大利好:吸引周边人口来徐买房
今年1月1日起,徐州实行户籍新政:徐州、连云港、淮安、盐城、宿迁五市城镇居民实行户口自由通迁。
今年7月1日起,徐州实施人才新政: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,给予总房款5%、最高10万元的购房补贴。
现在,9月17日起,徐州实施公积金新政:淮海经济区7个签约城市的来徐购房者,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限制。
淮海八市公积金互认互,方便各市居民到其它城市买房,但最终受益最大的,只能是徐州。可以预见的是,政策实施后,其它七市将会有更多人来徐州买房落户。
毕竟,徐州是国务院确认的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,也是淮海经济区唯一有地铁的城市,徐州的交通、高教、医疗等资源,是周边其它城市无法企及的,这对周边城市的购房者,有着巨大的吸引力,而公积金新政的实施,让他们在徐州安家置业变得更容易了!
去年12月9日,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座谈会在徐召开,根据会上各市共同签署《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》,淮海十市在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、加快城市交通互联互通、促进社会事业共建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。
未来,随着徐宿淮盐、徐连高铁通车,徐菏城际、徐淮快速、徐宿快速、徐萧淮宿轨道交通的建设,以及跨省城际公交的开通,徐州对周边城市人口的吸引力不断强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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